我校原对外租赁的教职工接送车辆租赁期限已届满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临时公务用车及教职工上下班通勤用车服务单位”项目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条件的汽车服务公司参与竞标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(一)招标单位: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。

(二)招标项目名称:临时公务用车及教职工上下班通勤用车服务单位。

(三)招标内容:

1.服务路线:上午从铜盘校区(6:50发车)→屏山公交站→东街口→杨桥东路→省委党校→荷泽→海事局→首山校区;下午下班按相反线路行驶。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中途停靠站点及具体发车时间。

2.服务期限: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(含节假日及国家法定休息日,费用按车辆实际运行天数结算;具体以校方通知为准)。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三年,合同一年一签。首年服务期满后,若中标人履约良好、无不良记录、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,且年度考核合格,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;反之,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重新组织招标。

(四)投标人资格与资质要求:

1.符合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;

2.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;

3.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,且对所投出租车辆享有完整所有权(不得存在任何抵押、担保等权利限制);

4.投标人须确保所提供车辆来源合法、证照齐全、车况良好,且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他项权利。投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(加盖公章的复印件,原件备查):

1)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);

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
3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

4)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;

5)道路运输证;

6)机动车登记证书;

7)车辆行驶证;

8)车辆年检及保险等相关资料。

二、评标方式

在满足本公告所列全部条件及学校设定的最高限价的前提下,实行最低价中标原则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,视为无效投标。

投标人须分别对“校车”和“临时用车”的单价(含超公里数及超时费用)最高限价,按统一折扣系数(两者折扣系数相同)进行报价。报价折扣取小数点后两位。若出现最低折扣系数并列,则允许进行二次报价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(一)投标文件递交时间:2026年8月26日上午9:00—9:30。

(二)开标时间:2026年8月26日上午9:30。

(三)临时公务用车及教职工上下班通勤用车(19座)的最高限价:详见附件。

(四)投标地址: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首山村1号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总务科。

(五)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:

1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如有授权);

2.营业执照复印件;

3.竞价文件(须单独密封,并在封面上注明“竞价文件”字样);

4.车辆情况证明文件(按本公告第一条第(四)款第4项要求提供);

5.以上所有材料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,视为无效报价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15159294511(陈老师)

监督电话:0591-83514198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年8月19日